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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菲金(中国)关于市场假冒伪劣产品声明书

发布人:阿菲金市场部 Afimilk阿菲金 | 时间:2019-06-14

 



阿菲金中国Afimilk China

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0号星城国际大厦C座1708室   邮编:100016

Add.: Room 1708, Tower C, Star City InternationalBuilding, Jia 10#, Jiuxianqiao Road, Chaoyang District, Beijing 100016

客服热线:400 6121 900 |support@afimilk.com.cn | http://www.afimilk.com.cn/  

 

近期我司于市场上发现有不法经营者,仿冒生产和销售我司计步器产品,严重损害了广大用户利益,并对我司的信誉造成严重影响。为保障用户的权益,阿菲金中国严正声明如下:


  法律依据:

  《刑法》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《最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》第70条

  [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(刑法第214条)]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:

  (1)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;

  (2)尚未销售,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;

  (3)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,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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